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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nda20170505 14:05
钱财转交事宜要有第三者见证
男听众:台长,槟城法会订巴士,我想叫同修转交巴士的钱。同修讲,他如果转交,没有第三者看见会有业障。是否有业障呢?
台长答:是啊,不如理不如法。因为要三个人证明,人家不敢平白无故拿你的钱(数目很小,几十块而已)几十块也是钱(这种也有业障吗?)要是敛财就有业障了。不敛财没业障,敛财了就有业障(我叫同修转交,很多人不敢,说“有业障,还是不要做了”)对啊,人家是对的。
Wenda20160131A 47:31
帮佛友买花再收钱,要两人证明
女听众:有佛友平时就蛮发心,因为我们每次要供花,他说如果有空就去花圃里面帮同修一起买,比较便宜一点,然后同修一一还钱给这位买花的佛友。这样做如理如法吗?
台长答:很简单,两个人,要证明,一个人不能去的。因为就算你很规矩,不赚人家钱,自己要避嫌,对不对啊?人家说起来你还是有业障的。因为像这种事情,你这个花圃这样,人家说其他的花圃比他还便宜呢(哦,就是怕这里面出现敛财的问题?)对啊,他万一敛财的话,他就要死人的(好的,这些问题我们一定会注意的)
Wenda20150906B 41:23
为共修组提供道场,要如理如法不能敛财
男听众:感恩师父!弟子有五个问题请问师父(你六个问题也没关系的,呵呵)谢谢师父!第一个问题,有位师兄发心为当地共修组设观音堂,他找到了一个郊区的农民房,三层的,但是底层开了一个免费为人看病的慈善机构。他打算一方面自己在那里自修,一方面为共修组提供活动道场,还可以为需要的师兄们提供住宿、一起共修。请问师父,他这样做如理如法吗?请师父慈悲开示。
台长答:第一,他敛不敛财?比方说,他给人家住收人家房租,叫人家吃饭他收钱,那本身就是拉生意。这个东西要分清楚的,他只有跟菩萨说“我许愿,我真的是不为财,我是为了众生”。生意归生意,弘法归弘法,他才会好。否则的话,我告诉你,想尽办法敛财,现在不是一个人,现在很多人……(是的)现在地府在管着呢,今年你看看死多少人啊,今年拉人拉得还少啊?(很多了)很多啊!你听听看,几乎每次都有人走啊!(是的。感恩师父!)